3·15即将来临 市消委会发布警示
警惕互联网预付式消费陷阱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阮元元)近年来,互联网环境下预付式消费成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这种消费方式打破了地域界限,促销方式更加多样化,但其中也隐藏着巨大风险,不良商家携款“跑路”现象时有发生,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2月28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警惕互联网环境下预付式消费陷阱。
2018年“双11”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39宗消费者投诉,反映其通过腾讯微信小程序“团团油”拼团购买加油卡后商家失联。我会接到投诉后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团团油”小程序由“深圳市团团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1日,在“双11”后即失联,消费者维权困难。
为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自建网站等互联网环境下的预付式消费:
一、提防陷阱。防范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知名互联网平台的信任,依托平台推出新型预付式消费欺诈陷阱。
二、谨慎选择。慎重选择互联网环境下的预付式消费,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仔细核查此类商家资质和经营情况,认真辨识其推出短期或临时性的低价促销活动。
三、留存证据。保存活动页面截图、支付记录及其他相关消费维权凭证;
四、及时维权。如遇纠纷,尽快在相关互联网平台投诉反馈,及时拨打12345电话、通过“315消费通”或者“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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