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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一店肆为令面食口感劲道掺“硼砂”
2014-06-24 17:34:44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www.xincaijie.com  分享:

  新华网杭州(楼盘)6月24日电(记者王俊禄)硼砂是用于消毒防腐的,毒性很高,1克至3克就可以使人中毒,是国家明令避免的有毒、有害的非食物原料。但浙江温岭市某店肆运营者李某、陈某、尹某等三报酬使面条、饺子皮等口感加倍劲道,获得更大的经济好处,竟耐久往面粉中增加硼砂。
  近日,温岭市群众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问决,李某等三人行动均已组成临盆、发卖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惩罚金30万元;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20万元;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惩罚金6万元。同时避免陈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处置食物临盆、发卖勾当。并对犯罪所得254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李某、陈某是一对80后小夫妻,来自重庆(楼盘)市云阳县,2012年8月开端,李某、陈某在温岭市泽国镇菜市场租了个店肆,运营面条、饺子皮等面制品加工。开业伊始生意就异常火爆,批发加批发,日均发卖额近三千元,夫妻俩其实忙不外来,于次月雇佣老乡尹某来辅佐。仅从外表看起来,其出卖的面条、饺子皮看起来香滑、嚼起来劲道,可谁也想不到,奥妙居然是加工时在面粉中掺入了硼砂。
  经检测,面条中硼砂含量为10.32mg/kg,饺子皮中硼砂含量为44.92mg/kg。从开业到被抓,李某的店肆仅运营了两个月,停业额就达17万余元,并从中获利25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陈某、尹某结伙,在临盆、发卖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物原料,其行动均已组成临盆、发卖有毒、有害食物罪,系合营犯罪。并按照三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示等别离作出上述判决。
(权利编纂: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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