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频道 > 活动要闻  
住房公积金 仨月取一次 卡住租房人
2014-06-21 13:42:40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淡无盐  分享: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易朵) 北京(楼盘)住房公积金经管中心昨起尝试新政,职工以租房为由请求提取公积金,由每年一次改成每3个月一次。《法制晚报》记者采访发觉,以往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时,租房者可在余额规模内按房租总额提取公积金。
  改成3个月一次后,租房者只能提取请求日前3个月内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等退休或买房时再提取。部门租房者称,单次提取额仅够交1个月房租
  新政划定,职工以租房为由请求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请求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个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越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越月房租费。
  记者体味到,之前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时,只需账户里余额够,即可提取全年房租总额。
  昨日志者离开位于大郊亭桥周围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经管中心向阳经管部,一位任务人员暗示,可提取额度指小我和单元缴存的公积金总和,今朝确切只能提取3个月内的缴存额。“其他的余额再多,也只能等到您退休或买房时再用。”
  “遵循新划定,我3个月只能取3000元公积金,才抵1个月的房租。”在方庄周围租房的白领高蜜斯暗示,她每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度约为1000元,但房租却为3000元,“我账户里还有好几万呢,却不克不及提出来津贴房租,太不合理了。”
  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租房者,个中有9人暗示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够领取房租,白领郭师长教员就是个中之一。因任务需求,郭师长教员在离单元较近的秀水园新租了套1居室,房租3300元/月。
  “我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近2000元。”郭师长教员奉告记者,他任务8年,今朝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越10万元,“余额差不多够领取3年房租,此刻每次只能取不到6000元。”
  记者上午访问发觉,联合湖周边浅显装修家电完全的一居室,租金在3200元-4000元/月。一概条件住房,在离郊区较远的天通苑、回龙观等区域,租金也在3000元/月阁下。
  诘问 既然缺乏额 为什么不津贴房租?
  在做客首都之窗谈“2014年便民新步履”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经管中心归集法律处处长吕志民暗示,之所以出台针对租房的提取划定,主如果为了避免造假。
  “之前良多公积金提取中介就是经由过程造假来取得好处,包含税票造假、购房合同造假、房产证造假这些都泛起过。前期慢慢造假演化成了间接买发票,发票是真的但租房是假的。”吕志民说,泛起了这么多造假事务,申明此前公积金经管中心在经管方面具有一些缝隙。
  吕志民暗示,新规既可以避免弄虚作假的景象,也可以抑止一部门违法提取。
  “那些没租房或租初级房的人,将不克不及有限制地提取公积金。好比租别墅,十万八万都处理不了。公积金处理的是根基住房成绩,首要为那些还没有处理住房成绩的、要买房要存款的人效劳,这就是其协作性所在。”吕志民说道。
  概念 闲置资金多 应扩大使用规模
  果真数据显现,截至2008年尾,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72.81%,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小我存款余额与采办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仅为53.54%,闲余资金庞杂。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讨所金融市场研讨室副主任尹中立曾果真暗示,对小我而言,公积金可以理解为一种非凡的储蓄存款,限制使用便会影响资金的流动性。
  “只需能保证资金来历,就应当尽能够简化以至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规模。”尹中立说。
  “公积金原本就是给小我的,是以不管是购房仍是租房,以至用于治病救人,都应当是可以的。”住建部政策研讨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暗示,公积金首要仍是得利用于“住房”方面,但其使用面可以加宽。
  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经管中心下发告诉,明确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上限、上限和缴存比例。自7月1日起,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添加410元至4170元,缴存比例则仍为12%。
  本月4日,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宣布了201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遵循“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元+小我)”这一公式合计,2014年度北京地域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170元,较前一个年度的3760元上调了410元。
  另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经管中心还宣布了公积金缴存上限。按“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尺度1560元×缴存比例12%”合计,每个月最低缴存公积金为职工和单元各187.2元,合计374.4元。
  另外,下岗、内退等职工每个月最少缴存公积金合计262.08元。同时,告诉还划定了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比例为12%,与2013年持平。若是单元吃亏坚苦并征得职工赞成,可以请求着落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限,准绳上不低于8%。
  文/记者 易朵
(权利编纂:HN666)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版权作品,未经华夏经济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5-2019. 华夏经济网 www.huaxiajing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uaxiajingji.com 执行主编:慧文

京ICP备11009072号-3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