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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为7家子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25.95亿元
2018-12-05 10:11:49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中国网地产讯 4日晚间,阳光城公告称,为7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5.95亿元。

具体为,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拟接受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不超过1.3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地块及后续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沈阳光耀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为本次交易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持有2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杭州华宇业瑞拟接受资金方温州银行杭州分行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杭州华宇业瑞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及杭州华宇业瑞的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杭州华宇业瑞提供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华宇业瑞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持有30.88%权益的参股子公司福州中隆泰实业拟接受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贷款,期限48个月。福州中隆泰实业以其名下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阳光城及福州中隆泰实业的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阳光城为福州中隆泰实业提供2.779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州中隆泰实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北京金科德远拟接受北京银行通过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单一信托计划提供不超过7.5亿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北京金科德远以其名下部分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阳光城及北京金科德远的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阳光城为北京金科德远提供3.67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金科德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启东富利腾房地产拟接受中信信托提供的6.2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阳光城子公司绍兴光越房地产作为共同债务人,且以其土地提供抵押,绍兴光越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启东富利腾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梅州市阳光城房地产拟发行不超过2亿元的定向融资工具,期限12个月。梅州阳光城房地产45%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全资子公司梅州光启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为本次经备案后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拟接受百瑞信托提供的7亿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为本信托计划承担共同还款义务,公司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以其持有的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北京福兴晟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8.7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2.45%。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6.4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83.7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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