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0月22日,原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总经理徐明正式出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第三任总经理之后,近日,新三板市场改革迎来了第一份“政策组合大礼包”。
10月26日,全国股转公司宣布,发布实施新制定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4号》和新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同时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
至此,备受关注的新三板市场改革终于可谓是“靴子落地”。
新规定侧重于对存量制度进行优化改革
上述系列新规定侧重于对新三板市场的股票定向发行制度、并购重组制度、做市商制度等存量制度进行优化改革。
在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制度上,主要有两方面的调整,一是实施并联审查机制,二是推出授权发行制度;在挂牌公司并购重组方面的新动作,集中在完善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优化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制度、调整审查流程安排、明确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及罚则,以及调整了涉及权益变动与收购的披露要求等方面;在做市商评价机制方面,一方面在现有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基础上,建立单独的做市商评价制度,另一方面针对新三板做市制度特点,聚焦做市商做市行为,从做市规模、流动性提供和报价质量三方面对做市行为进行多维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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