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患者将陆续用上试点采购药品
药品如何降价不降质?对中选企业和中标品种采取两个“全覆盖”:省级药监部门对中选药品现场检查全覆盖,专门药品检验机构对中选药品质量检验全覆盖
本报北京1月17日电(记者李红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将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去年12月,试点地区集中招采中选结果已公布,25个品种中选,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达到96%。从3月下旬开始,11个试点城市开始实施中选结果,患者将陆续用上试点采购的药品。
17日下午,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袁林,解读了试点跨区联合带量采购、降价不降质、创新药款结算方式等内容和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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