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淀法院网获悉,68岁的王女士称,北京众和康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居家养老计划为名,在为其办理居家养老保障卡后,却拒不提供养老服务。王女士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6万元办卡费用及利息。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女士诉称,北京众和康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办的是保健公司,公司常年招揽中老年人活动,公司法人王某讲养生保健品课程,出售各式各样的保健品,赚到了大笔资金。2018年借用国家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多次组织中老年人在公司活动,提倡中老年人办理“居家养老保障卡”。2018年3月9日,收取其办卡费用6万元,用于办理居家养老服务卡。
原告王女士认为,在办卡之后,北京众和康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未提供任何居家养老服务,且目前该公司已不知去向,公司电话也无人接听,故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办理本金6万元及相应利息。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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