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刑事判解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新时代法刑关系:反思与定位”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
与会专家认为,举办“新时代法刑关系:反思与定位”研讨会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具有迫切现实意义的论坛。刑法是保障法,而不是直接提供行为规则的法律,应明确法刑关系,防止刑法权的滥用。
专家表示,“法刑关系”中,“法”“刑”是并立的。“法”是指他法,即所有规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而“刑”则是指“刑罚”,即判处的主刑和附加刑。为何要提“法刑关系”,一是从逻辑和经验看,刑法学的任何派别或学说,都必须以“确立刑法与他法是什么关系”为其存在之前提,这个问题也决定了一国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走向;二是刑法学研究的“部门法”模式是否合理,值得商榷;三是目前刑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的隔阂在增加;四是现实中存在“民商法上的合法行为成了刑法上的犯罪行为”,需要明确司法解释。(燕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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