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6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抖音短视频与伙拍短视频的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首次认定涉案短视频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认定百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即时删除了涉案短视频,不构成侵权,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此前,抖音视频以侵权为由起诉伙拍短视频索赔100万元。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称,“抖音短视频”是由原告合法拥有并运营的原创短视频分享平台。原告对于签订独家协议的创作者创作的短视频,获有独家排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独家维权的权利。“抖音短视频”平台上此前发布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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