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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务上门当“辅导员”
2018-12-26 09:26:41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本报讯明年1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连日来,江苏税务系统纷纷上门当“辅导员”,帮助纳税人尽早了解新政。12月25日,省税务局第三分局相关人士来到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为财务人员解难释疑,并听取意见建议。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比较复杂。省税务局三分局相关人士在介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内容后表示,熟悉掌握《办法》精神,要重点关注6个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操作,个人申报和扣缴单位的边界在哪里,专项附加扣缴标准是什么,专项附加扣除报送方式有哪些,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点对享受政策有无影响,从原来的按月计征变成按年计征后纳税人要注意什么等。

  与会人员纷纷就心中疑惑和感兴趣的问题与税务人员互动。大家表示,税务人员送来的都是干货,对即将开展的征缴工作大有裨益。

  (邵生余朱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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