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社部日前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
《奖励规定》根据行业特点和事业单位实际需要,从加强党建工作、执行重要任务、推进改革发展、长期服务基层、发明创造创新、维护安全稳定、对外交流合作等8个方面,明确了奖励条件,并对嘉奖、记功、记大功等奖励种类作了细化表述。
《奖励规定》对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作出规定。定期奖励一般以年度或聘(任)期为周期进行,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定期奖励给予工作人员嘉奖、记功,分别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20%、2%。《奖励规定》提出加大及时奖励力度,及时奖励情况可以作为定期奖励的重要参考。(记者 叶紫)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华夏经济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华夏经济网 www.huaxiajing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uaxiajingji.com 执行主编:慧文
京ICP备11009072号-3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