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静)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决定从2019年起实行广西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3年。
据介绍,奖励对象为在广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工业项目(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且项目建成投产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民营企业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纳入奖励范围。项目需符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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