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牌PE机构深圳东方富海拟以12亿元的价格收购光洋股份控股股东100%股权从而控制光洋股份的案例,再次引发资本市场对“PE+上市公司”这一模式的思考。
近几年来,PE机构控制上市公司案例不少,部分为装资产,部分为做并购变现或其他财务投资等需求。在PE行业竞争白热化以及募资难的双重困境下,能够直接在资本市场融资的上市公司资源越来越被机构所看重,部分PE不仅想参与上市公司的投资,直接控制上市公司也成为一个重要选项。
但是,PE买壳也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由于牵涉到控制权变更以及可能背后深藏的内幕交易等原因,监管层对这一类交易尤其关注。
PE暗藏“买壳心”
此前盛行的“PE+上市公司”模式中,多数都是以上市公司和PE机构合作成立并购基金的形式存在,其关键是发挥PE的资金优势以及项目培育优势,借助一二级市场的估值差进行获利退出。对上市公司而言,这种合作模式能够不占用或仅占用极少量的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在上市公司体外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或者实现业务转型。
但现在,“PE+上市公司”模式可能还会有第二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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