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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过3-5年时间将已形成的农村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
2018-11-29 16:00:30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讯 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中提出,山东将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应盘活总量的20%以上,通过3至5年时间将目前已形成的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县(市、区)第一批试点单位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下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全文: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界定农村闲散土地范围。农村闲散土地主要包括: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

  (二)开展调查摸底。对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摸清农村闲散土地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依据现状调查成果,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

  (三)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统筹村庄空间发展,依法调整修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与县(市、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考虑,推行“多规合一”,引导土地空间资源要素重新配置,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明确盘活利用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

  (四)时间要求。全省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应盘活总量的20%以上,通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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