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据央行网站昨天消息,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包括系统重要性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具有系统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了特别监管要求,如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
其中,附加资本采用连续法计算,使得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附加资本要求与其自身的系统重要性程度相适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央行还可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此外,《指导意见》着力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从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等方面加强监管,以促其形成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的理性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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