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邵良喜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邵良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邵良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任何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下设定的义务和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表格详见版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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