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重大收税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显示,北京欣欣凌云商贸有限公司因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等问题,被处以追缴税款14.6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4.6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资料显示,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焦道平。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北京欣欣凌云商贸有限公司在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份,金额85.91万元,税额14.6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欣欣凌云商贸有限公司处以追缴税款14.6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4.6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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