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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理财产品须“双录”
2018-10-29 09:42:50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李银)银监会及保监会日前发文要求,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销售理财产品或者保险产品时,须同步进行录音录像,切实防范不当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走访海口各大金融机构了解到,目前,我市多家银行机构已实施“双录”。

  记者走访发现,我市大部分银行已经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从理财人员介绍理财产品开始,旁边就有一个摄像头在录音录像,在整个过程中包含对理财产品的产品介绍、风险提示、客户的风险评估、客户在理财产品投资过程中各种问题等内容。

  浦发银行蓝天路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多理财产品的收益都是不固定的,可尽管在销售之前他们已经反复地告知过投资者,但每当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时,许多投资者还是会认为银行存在欺诈或虚假宣传的行为,因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因为缺乏有效证据,往往是有理说不清。而录音、录像这些取证手段的出现,可以说是解决了很多麻烦,当有争议时,双方看看当时的录音录像,一些争议就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对于“双录”的开展,椰城市民意见如何?“说实在的,一开始是有点不自在,感觉时时刻刻都有好几双眼睛在盯着你似的,不过后来理财经理解释清楚了,我觉得这样真不错,清楚明白,出了问题也能寻根问底,有理有据。”市民李小姐对记者说。诸多受访者表示,“双录”对于规范银行网点的营销行为、明确银行和客户双方的责任义务,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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