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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盘式回购”预热正当时 新公司法将如何利好股市?
2018-10-24 14:06:34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第三日,上市公司回购热情高涨,“护盘式回购”规模激增。

  新法提请审议市场反应积极

  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以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市场对此反应积极,wind数据显示,22日晚间发布回购公告的上市公司就有19家。23日,A股更是迎来上市公司“回购潮”。

22-23日已回购或拟回购的上市公司 中新经纬制 数据来源:wind

  记者梳理23日回购公告发现,A股上市公司回购规模激增,期内共发布回购公告共114条,仅盘后公告就有42条,过亿“大单”更是频频出现。

  美年健康(002044)10月23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提议以3亿-5亿元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

  康缘药业(600557)10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不超2.5亿元回购股份,回购价不超12.2元/股。

  中鼎股份(000887)10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15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澳洋健康(002172)10月23日晚间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将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由3.5亿元(含3.5亿元)调整为1亿元(含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布回购公告的上市公司中,科远股份(002380)、金固股份(002488)、新洋丰(000902)、大族激光(002008)均为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为当前形势下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显得十分必要。

  上市公司扎堆回购

  专家:或欲及时把握弹性期

  《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新京报对此发表评论称,随着近期高层频繁表态,带给市场诸多利好,“政策底”基本明确。即使《公司法》还没有修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也应尽快实施、且莫等待。

  如今A股市场掀起的回购潮,是上市公司在抓紧时机抢占新政红利吗?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采访时介绍道,上市公司在日子过得“太爽”或者“太惨”的时候,都有可能进行股份回购。

  “上市公司回购股权的动机有两种,一种是企业规模过大,公司需要通过股票回购‘瘦身’,以控制规模和成本;另外一种是股价严重被低估或者股价跌得惨不忍睹的时候,企业会通过股本回购控制局势,以待股价高涨之后或者牛市来临之际,再把回购的股份发行出去。”董登新说。

  而对于新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后上市公司扎堆回购的现象,董登新认为,回购股权到真正修法前会有12个月的弹性期,许多上市公司都希望在弹性期内“先赌为快”。

  董登新介绍道,现行公司法第142条只规定了4种公司回购股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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