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截止日后利息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
债务人、担保人应予履行的相应利息余额及应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合同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
序号 债权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元) 截至2017年10月20日利息(元) 担保人
1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 人民币 13,000,000.00 556,031.52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抵押担保)/张明峰
2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 人民币 11,999,699.01 1,702,628.65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地抵押担保)/张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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