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出台《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部分实现部门内部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2019年,实现部门内部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基本实现部门间内部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一是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下放项目资金管理权限,赋予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和灵活度。二是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尽可能按因素法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分配下达资金,在县级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扩大县级资金安排自主权。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相关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与统筹整合资金衔接,为县级统筹整合创造宽松的环境。四是实行综合绩效管理,突出“结果导向”,建立涉农资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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