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24日讯,大智慧通讯社从权威渠道获悉,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意见将出台,保监会近日已向各保监局和财产险公司下发了《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监会提出将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黑名单制度,将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试点放开经营小微企业信用风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银行主体,进入征信系统查询,为金融机构合理评估小微企业风险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保监会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有扶有控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对优质小微企业的风险容忍度,避免“一刀切”现象。鼓励保险公司对优质小微企业提高信用保险承保额度。鼓励银行细化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完善业务考核机制。鼓励银行适当调整贸易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政策,对优质小微企业进行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的,银行对其给予授信额度的优惠政策。
根据大智慧通讯社获悉,该份《征求意见稿》共分5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对《指导意见》进行方向性的定位,提出指导思想和三方面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发展方式,主要对保险行业对小微企业的产品开发、经营模式和资金运用等三方面的创新鼓励;
第三部分服务能力,主要是鼓励保险公司在投保流程、理赔操作、信息咨询等方面提高对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效率;
第四部分政策环境,主要是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铺设网点、制定合理的授信政策、落实好现有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政策、推动银保合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等方面,通过保险行业内外部政策结合的方式,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第五部分夯实基础,主要是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人才队伍、信息化应用、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基础建设,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
第六部分组织协作,主要是发挥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强化部门间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支持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保监会表示,制定指导意见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对部门间的组织协调作用,主要希望在保险业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保险业务试点初期,各项工作和配套制度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得到政府的支持与推动,即可以保证部门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行,又可以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对业务经营模式、保险产品、资金运用渠道、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重点解决小微企业因无抵押无担保、资产抵押不足、信用等级较低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困境,同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成本。
三是坚持风险防范原则。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夯实基础建设、数据积累等方面,重点防止保险公司在开办小微企业保险业务过程中,因风险过度集中、自身承保能力不足或内控管理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偿付能力危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批示。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的“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第十五项明确“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要求2014年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
根据保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1-6月,保险业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8.22万家小微企业获得融资564.13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为2.61万家小微企业提供约1.1万亿元的应收账款风险保障,支持小微企业“走出去”;通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为8000多家小微企业提供约160多亿元的国内贸易风险保障,加快小微企业资金周转。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丁亮/孔驰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官方微信互动DZH_news 上海站电话:+86-21-2021 9988-31065 北京站电话:+86-10-5799 5701 微博爆料weibo.com/dzhnews)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华夏经济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华夏经济网 www.huaxiajing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uaxiajingji.com 执行主编:慧文
京ICP备11009072号-3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