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105个中央部门集中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决算,引起广泛关注。今年是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的第8年。8年间,中央部门决算从“养在深闺人未识”到“飞入寻常百姓家”,从幕后走向前台,不断向着“广覆盖、看得懂、合民意”的目标方向努力,推动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得到强化、政府公信力持续提升。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已经取得哪些成果?今年的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进展?记者就此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
八年公开结硕果
在中央部门预算决算闭环管理体系中,预算是源头、执行是过程、决算是结果。不同于反映部门年度收支“计划”的预算,决算处于整个链条的收官环节,是体现中央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账本”,反映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与承担社会事业的发展状况。
要实现各方对中央部门预决算管理的深入了解、准确掌握与严格监督,“打开天窗说亮话”,推动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势在必行。
2011年,中央部门决算实现首次公开。到今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已迈入第8年。8年间,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从“勇于公开”到“乐于公开”,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每年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均取得重要进展。
一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共有90个中央部门实现部门决算公开;2018年,共有105个中央实现部门决算公开。
二是公开内容不断细化。2011年,各部门的决算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张表及相关解释说明。其后,公开内容不断丰富细化。到目前,部门决算公开主要包括部门基本情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四项内容,反映部门收支情况的部门决算表也扩充至8张。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有关部门基本情况的说明可以帮助公众更为全面清楚地了解部门职能及其机构组成,形成对“该部门有哪些职能履行需要经费支出”“该部门包括哪些机构单位需要经费支出”的初步认识,便于对其后部门收支规模等情况的理解。
8张决算表是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内容。通过阅读表格,公众既能了解综合预算口径下的部门收支情况(由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前3张表反映),也能了解财政拨款口径下的部门收支情况(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5张表反映)。其中,有关支出科目已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如果说8张决算表是在“用数据说话”,那么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则是对表格中各项数据添加的人工“注释”。通过对各张表格中收支类、款、项的剖析说明,使得公众对于“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同比有什么变化”有更加清晰准确的认识。同时,此部分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对部门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也进行了披露。
最后,各部门的决算还会对专业程度较高的术语表达进行“名词解释”。一是对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科目的解释说明,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二是对政府收支科目分类的解释说明,各部门有所不同;三是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名词做出的解释说明,包括“三公”经费等。
“实际上,要想将中央部门决算看得更明白,还可以登录财政部门户网站,在政策法规数据库与国库司‘规章制度’专栏查阅中央部门决算编写相关政策依据。”该负责人表示。
三是公开形式不断优化。一方面,公开时间逐步统一。各中央部门“统一步调”,实现部门决算集中在同一天公开。另一方面,公开平台实现统一。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网“中央预算决算公开”专栏和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对各部门决算进行“一站式”查询。
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公开再获新进展
“中央部门决算公开迈入第8年,今年的关键词是‘巩固’与‘深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巩固”指以往已经做到的继续保持,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的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部门年度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信息应如实展现,一项也不能少;“深化”指要在往年决算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加大公开力度。
可以说,各部门对决算公开“巩固”与“深化”的重视与落实已通过今年的中央部门决算公开较好地传达至社会公众。
一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如前所述,2018年,实现决算公开的中央部门共有105个,比上年增加2个,增加的中央部门为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二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主要体现为今年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一方面,实现对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信息的首次披露。例如交通运输部、原水利部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同时,对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也开展了绩效自评。
专家表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是面向全部“四本预算”的,目前绩效管理范围已经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至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此次部分中央部门对于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披露总体情况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另一方面,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中央部门决算提供的绩效信息明显增加,包括湿地保护与管理、水文测报、贫困白血病先心病儿童救助等15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与18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同2017年中央决算报送全国人大审议,分别比上年增长50%和64%。
“今年各中央部门都基本落实了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对2017年所有一级项目、二级项目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绩效自评,成效较为显著。”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部门选取部分项目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既体现了大方亮出项目执行情况“成绩单”的底气与自信,也为社会监督提供了基础,有助于促使各部门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大多数中央部门选择聘用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同时,财政部会同审计署建立了绩效自评结果机制,“倒逼”部门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表示,预决算公开是推动预算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力量,近年来,财政部围绕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下了一番功夫、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推动社会公众对于部门决算的理解更加深入,建议进一步强化决算中功能分类支出与经济分类支出之间的关联性,同时在情况说明中对当年预算调整变动情况加以更详细的说明。
“三公”经费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掉队
如果将中央部门绩效管理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作为今年决算公开工作“深化”的主要体现,对部门“三公”经费与政府采购信息的持续披露则是对以往决算公开工作成果的再次“巩固”。
从公布的决算数据看,大多数中央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当年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支出决算数,部门“三公”经费呈“瘦身”态势。从多部门对于“三公”经费的说明看,“瘦身”原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各部门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循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压缩“三公”经费;二是部门原定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计划取消或推迟,推行“公车改制”等,导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有所减少。
2015年,中央部门政府采购支出的总体情况随决算首次“亮相”,公开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以及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金额。2016年,增加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情况,包括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好信息公开对保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与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增加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情况有利于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
该负责人指出,从近两年的公开情况看,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和占比,各部门间存在差异,这主要是由采购项目的特点决定的。一些重大项目的供应商通常为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不具备实施条件,使得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金额小,但这不意味着不支持中小微企业或者支持力度小,对此需要理性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