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据国家档案局网站旧事,日本战犯藤田茂侵华罪过自供昔日宣布,个中提到藤田茂“作战期间,使令防疫给水班使用霍乱菌,尝试了细菌战”。
以下是藤田茂侵华罪过自供:
据藤田茂1954年8月口供,他1889年生于日本广岛县。1938年8月到中国山西插手侵华战斗,任陆军骑兵第28联队大佐联队长。1945年3月任第43军第59师团中将师团长。1945年8月执政鲜咸兴被俘。
首要罪过有:
1938年8月,在山西河津拘系居民6名,“询问这些被拘系的群众时使用拷问、殴打等编制手段且殛毙了”。
1938年11月,在山西运城东北40千米的三路李村,“搜索搏斗了大都三路李村居民”。
1939年1月中旬,在山西安邑县张良村,“对军官全部教导说‘为使兵习惯于疆场,杀人是快的编制,就是试胆。对此使用俘虏斗劲好’ 。‘刺杀比枪杀有用果’”。4月,在夏县,“我号令第1中队长……让手下的9名兵刺杀了俘虏”9名。8月15日,在山西泽州,“我让把8名俘虏交给第1中队,把9名交给第2中队作为教导材料刺杀了”。
1944年3月—1945年4月,任骑兵第4旅团耐久间,“瓦斯弹:使用74发(绿弹)”。
1944年4月10日, “我在归德旅团司令部,召集各队长,号令”“使用瓦斯弹的权限给予联队长,在此作战期间,骑炮1门照顾20发瓦斯弹,联队炮1门照顾10发瓦斯弹”,“俘虏尽能够在疆场殛毙,算入‘战果’”。
1944年5月2日,在河南许昌东北10千米的黄旗卫村,“刺杀俘虏4名”。
1944年5月21日,在河南洛阳,“击毙中国群众12名(1名是妇女)”。
1944年10月26日,在河南太康周围,“拷问殛毙中国群众6名”。12月16日,在黄河北左岸归德北方地域,“拷问殛毙中国群众11名”。
1945年3月27日,“在竹林桥北200米的邓县——老河口道上的约50户村落,把合居民,连老人、妇女、小孩,……搏斗了这些居民”。同日,“在马屈山报仇打击使用了瓦斯弹”。
1945年5月9日,在山东沂水东南25千米的石桥“殛毙良多中国群众”,“纵火,全数保存石桥村”。同月“作战期间,使令防疫给水班使用霍乱菌,尝试了细菌战”。报仇打击在豪山的八路军时,“使用了瓦斯弹、瓦斯筒”。“为了防止蒙受八路军所埋设的地雷之害,则称谓领路,使十几名群众先行的现实是使令实地趟地雷了”。
1945年6月,“在济南的虐杀俘虏”,“把使用于阵地建筑的济南俘虏收容所600名以上的俘虏,在6月15日今后使用于教导刺杀了”。
“寝兵后的措置。(1945年)8月17日召集各大队短命令如左:1.保存各类文件(毁灭日本帝国主义的罪过,特别湮灭对共产党反抗的证据),2.躲藏特种弹(瓦斯弹、烧夷弹、发烟弹、曳火弹、及一部门信管),3.保存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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