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向首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和各行业协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北京广播电视局将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红黑名单”动态管理。
该《细则》是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和全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切实纠正一些文艺节目出现影视明星过多、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结合北京行业实际制定的。
根据该《细则》,北京广播电视局将贯彻“引领扶”的方针,在文艺节目内容管理“引一把”,旗帜鲜明坚守正确创作方向;行业管理“领一把”,创新创造领风向之先;机构管理“扶一把”,多措并举指导扶持。北京广播电视局完善“三会三课”机制,发挥规划会、交易会、交流会,政策课、业务课、实践课的正向引领作用,聚焦人才建设,培养专业精神。
北京广播电视局将严格执行总局综艺节目提前报备规定和片酬管理要求,指导市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会员培训,探索建立行业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教育、管理等作用。同时,倡导影视演员以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公益性节目,切实执行“四个坚决不用”的标准,注重作品和节目的社会影响。
此外,北京广播电视局将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红黑名单”动态管理。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创优,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优秀节目的机构,在政策准入、资金扶持等给予倾斜;违反文艺节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机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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