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把守经管委员会
改组函〔2014〕38号
各中心企业:
近日,住房城乡扶植部、国家生长鼎新委、财政部、国资委办公厅结合印发《关于核实棚户区底数和2015-2017年改革打算编制景象的告诉》(建办保函〔2014〕471号),要求进一步核实棚户区底数,编制2015-2017年改革打算。为做好相关任务,现就相关事项告诉以下:
1、各中心企业个人公司要高度看重,催促所属企业主动与企业所在地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确保将适合条件的企业棚户区归入所在市、县项目库。
2、各中心企业个人公司要做好与省级群众政府相关部门的任务跟尾,核实本个人所属企业棚户区归入各省(区、市)项目库景象。在此根本上,按要求卖力汇总编制《中心企业棚户区摸底查询拜访和2015-2017年改革打算项目库》(附件4)和《中心企业棚户区摸底查询拜访和2015-2017年改革打算分省汇总表》(附件8)。
3、各中心企业个人公司对经几次沟通仍未能列入各省(区、市)棚户区项目库的棚户区景象,要停止汇总阐明,并申明与中央沟通景象、未列入项目库启事等,一并报送我委和国家相关部门。
4、经卖力核对,所属企业确无棚户区改革使命的中心企业个人公司,要将景象书面函告我局。
联 系 人:史晓东 张宏丹
电 话:010-63193089 010-63193927
附件:关于核实棚户区底数和2015-2017年改革打算编制景象的告诉
国资委改组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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