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经管中心得悉,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宣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从7月1日起,对采办第二套住房的存款发放对象,由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提高至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北京住房公积金经管中心相关担任人引见,按拍照关划定,采办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小我存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宣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室第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北京市统计局宣布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1.31平方米,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小我存款停业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做出呼应调剂属于例行调剂。此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宣布的数据,由28.81平方米调剂至29.4平方米,本次调剂为31.31平方米。
按照最新政策,调剂存款停业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受害职工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9.4平方米(含)至31.31平方米(不含)之间,并请求第二套住房存款的职工。7月1日之前这些职工不适合存款条件,7月1日(含)以后,在适合其他第二套住房存款条件的条件下,可以请求存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经管中心相关担任人举例称,如一个三口之家已有一套90平方米住房,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在2014年7月1日之前,由于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29.4平方米,是以不适合存款条件。在2014年7月1日(含)以后,由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尺度调剂为31.31平方米,告贷请求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1.31平方米,是以,在适合其他第二套住房存款条件的条件下,可以请求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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