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把守经管委员会
行政惩罚事前奉告书投递告诉布告
吴建敏:
因你受托介入南京红太阳(00052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评价任务,在评价陈述首次果真披露前,生意“红太阳”股票,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划定,我会对你拟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79,688.73元,并处以罚款100,000元的行政惩罚。因没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告诉布告投递《行政惩罚事前奉告书》(惩罚字[2014]8号)。限你自告诉布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行政惩罚事前奉告书》,过期则视为投递。领取《行政惩罚事前奉告书》请与我会指定联系人(赵迪,德律风010-88061308,传真01088060140)联系。
中国证券把守经管委员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华夏经济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华夏经济网 www.huaxiajing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uaxiajingji.com 执行主编:慧文
京ICP备11009072号-3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