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娱乐频道 > 内地星闻  
国务院暂时调剂上海自贸区内部门准入办法
2014-09-29 09:28:36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新财界  分享: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在商业实验区内暂时调剂尝试相关行政律例和经国务院核准的部门规章划定的准入出格经管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觉布之日起尝试。
  中国(上海)自在商业实验区自2013年9月挂牌以来,残局杰出,运转有序,各项试点任务周全推开,鼎新效应初步闪现,在国际外引发了主动反映。2014年6月28日,国务院核准商务部、上海市群众政府提出的在中国(上海)自在商业实验区内进一步扩大关闭的31条办法。为完善法制保证,顺应进一步扩大关闭的需求,国务院决定在实验区内暂时调剂尝试扩大关闭办法触及的相关行政律例和经国务院核准的部门规章划定的准入出格经管办法。
  《决定》明确了需求在实验区内暂时调剂尝试的相关行政律例和经国务院核准的部门规章的相关划定的具体规模,包含《中华群众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群众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盐业经管条例》和《外商投资工业指点目录》、《汽车工业生长政策》、《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划定》划定的相关天资要求、股比限制、运营规模等外商投资准入出格经管办法。
  《决定》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上海市群众政府要按照上述调剂,实时对本部门、本市拟定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作呼应调剂,成立与进一步扩大关闭相顺应的经控制度。国务院将按照实验区鼎新关闭办法的尝试景象,当令对决定的形式停止调剂。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版权作品,未经华夏经济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5-2019. 华夏经济网 www.huaxiajing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uaxiajingji.com 执行主编:慧文

京ICP备11009072号-3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