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彭业忠 通讯员 黄晓军)7月23日上午,凤凰县政府出台了灾后重建帮扶政策,“7?15”洪灾中,因灾形成整栋倾圮的住房,按每栋4万元的尺度,给津贴;因灾损毁未完全倾圮,并经房产部门剖断为D级危房的,每栋津贴12500元;剖断为C级危房的,每栋津贴5000元。
凤凰古城焦点呵护区及面貌调和区内,因灾倾圮损毁的挂牌呵护民居、文物呵护单元和防火山墙,由凤凰风光胜景区经管处担任恢复扶植;首要景观段因灾损毁的特性民居,由凤凰风光胜景区经管处担任建筑构造和外墙的恢复扶植;临街可视面损毁的门窗,由凤凰风光胜景区经管处担任与房主签定维修和谈,按大门每平米180元、窗户每平米120元的尺度,给予津贴;门头招牌改成木质招牌的,按每户200元的尺度,给予津贴;若有书法撰写需求的业主,由凤凰风光胜景区经管处一致挂号造册,由县文联一致放置免费书写。
灾后重建帮扶政策,还包含户内供电举措措施恢复、风光胜景区内运营场所室内装修、行政事业性免费、有线电视收视恢复、因灾破产税收减免及小额担保存款打点等各个方面,且每项任务指定一位县级带领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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