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薇)来日诰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工商局得悉,北京企业年度陈述公示制度将于10月1日正式发动,企业需在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之间向社会停止年报公示。若是未如期停止年报公示或供给子虚消息,将被列入“运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招标等方面遭到限制或禁入。
市工商局引见,年度陈述公示制度与年度检讨验照制度的最大不合点在于,工商部门将不再对企业(集体工商户、农夫专业协作社)报送的年度陈述停止事前检查,企业(集体工商户、农夫专业协作社)对其报送的年度陈述的实在性、合理性、实时性担任,经由过程消息系统公示后,接管社会各界的把守。
对未活期公示年度陈述或公示消息坦白实在景象、弄虚作假的,将会被载入运营异常名录,对社会停止公示并遭到诺言约束。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招标、国有地盘出让、授与名誉称号等任务中遭到限制或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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