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把手机还给了张婆婆
今年74岁的张婆婆住在永川区大安镇。2年前,孙子小华(化名)因故意伤害罪判刑8年,入永川监狱服刑。本月5日9时许,张婆婆独自来到永川监狱,看望孙子。 张婆婆说:“我捡废品,一个月勉强能生活。孩子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能重新做人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按监狱规定,她把手机存到会见登记室,管理处把存手机的凭证(有编码的小纸块)交给了她。20分钟亲情会面结束,张婆婆来取手机,一摸口袋,凭证找不到了。“那手机是2年前我拾荒省钱买的,100元,老年手机,是我和孙子惟一联系方式。”张婆婆说。
老人和狱警找遍现场,也没找到手机牌。12点下班,100余部手机逐一被领走。狱警们认为,张婆婆很可能丢了手机凭证,遭人冒领了。
狱警们调出监控录像,经数小时努力,终于锁定嫌疑人—一名穿黑白条纹的中年妇女。此人没存手机,但走时去取走一部手机。经查,此人是五监区罪犯陈小双(化名)的母亲许女士。
狱警打去电话,话没说完,许女士就生气叫道:“完全不晓得你们讲的是啥子。”说完,挂断电话。再打电话,“她不但不承认,还在电话里赌咒发誓说,不是她捡到手机。”
狱警来到五监区找到陈小双,把事情原委告诉了他,并给他看了监控录像。陈小双涨红了脸:“我代妈妈说句对不起,一定说服妈妈。”
“妈妈,今天那个手机,我看了监控,肯定不是你的,还回来嘛。”陈小双给妈妈打去电话。但妈妈不承认。“现在狱警有视频证据,如不交手机,是违法的。”陈小双大哭起来:“我已经做错事了,想重新做人。如果您不交手机,怎么抬头做人?”
许女士不再回答。十几秒后,她哽咽道:“儿子,别哭了,你叫狱警来取手机。”
9日下午,许女士把手机递交给狱警时,一直盯着地面,耳根通红。昨下午,狱警将手机还给了张婆婆。(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郝瑶 记者 陈林 见习记者 赵方敏 通讯员 邓世静 卢洋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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