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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闭门多日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向外界公开了其院士章程修订情况,同日,中国工程院也向社会公布了该院新章程。此时距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院士制度改革任务,已过去7个月。作为两院院士制度的基石,院士章程涉及对院士增选、退出等问题的具体规定,其新鲜出炉,标志着两院已完成改革任务。
不过,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尽管两院章程均通过了各自院士大会的表决,但新章程出炉过程并不顺利。鲜为人知的一幕是,在6月11日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投票表决当天,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当着该院400多位院士的面公开道歉,并作了口头“检讨”,他称自己接受几天来一些院士关于“讨论时间过于匆忙,征求意见不够广泛”的批评。
从两院相继公布的章程修订情况来看,此次章程修订主要围绕遴选渠道和退出机制这一减一增两个方面。
所谓“一减”,是指取消除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之外的其他推选和遴选渠道,即部门、地方和军队等,这些曾被看作是院士增选工作“受到行政化干预”的一大影响因素。
此前,工程院关于遴选渠道的表述为“各有关工程科学技术研究、设计、建造、运行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企业等,可按规定程序推荐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后,提名候选人”。如今的章程,只保留了“学术团体”的字眼。
中科院的表述则是,“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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